昨日,市交警支队公布2015年第一季度交通违法数据,并对一些交通法规认识误区进行提醒。今年1月至3月,我市有70人被吊销驾照,六成因酒驾,其中有8人被终身禁驾。



今年一季度,市交警支队共办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案件70例

●因交通肇事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8例(包含交通肇事罪12例,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6例)

●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32例

●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7例

●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吊销驾驶证2例

●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例

●因驾驶报废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例

其中,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6例及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2例,被终身禁驾。

>>六成人因酒驾被吊销驾照

“从这次公布的数据和去年全年的数据来看,因酒驾被吊销驾照的仍占较大比例。”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程国强介绍,2014年,我市被吊销驾照的459人中,五成因为饮酒。“2015年前三个月的数据仍不容乐观”,在被吊销驾照的70人中,酒驾42人,占总数的60%。

“不少人以为,一年内被发现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,才会被吊销驾照,这是个认识误区。其实,不论年限,只要被发现第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,就会被吊销驾照。”程国强表示,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必须给予当事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。

>>终身禁驾者中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约占八成

“终身禁驾,意味着终身不得驾驶机动车。”程国强说,“2014年,我市56人被终身禁驾,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有45人,约占八成。今年前三个月,我市共有8人被终身禁驾,其中6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,占近八成。”实际上,在不少事故中,逃逸者最开始不一定负全责或主要责任,可由于逃逸,不仅失去了抢救伤者的最佳时机,也因此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,触及了刑法被判入狱,且被终身禁驾。

程国强提醒,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后,绝不可一逃了之,要立即停车,马上报警,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。


文章来源:洛阳网